主要職責:認真、及時貫徹國家、省、市、縣安全生產的方針,法規、標準,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;綜合領導安全生產管理工作;組織制定、實施安全生產規章制度、工作計劃和工作措施;指導、研究解決存在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;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,針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,協調、督導有關部門及時整改;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,研究安全生產形勢,布置安全工作,分析解決安全重點問題;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培訓考核工作;負責組織檢查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;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及傷亡事故統計,組織、協調重大事故處理;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